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专题座谈会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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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11月23日 | 点击(4466)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从法律层面界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划定了相关方的责任和义务,这将有利于形成依法保护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新局面。

  11月15日上午,为更好贯彻实施《网络安全法》,依法保护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我中心在京召开了专题座谈会。来自腾讯、阿里、百度、京东、360等互联网企业的代表,以及商务部世贸司、商务部贸研院、中国法学会、北京师范大学等机构的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由中心副主任曹建华主持。座谈会上,与会人士围绕《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企业的影响、国外相关监管措施和实践、国外监管措施对我企业海外经营的影响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

  会后,我中心将继续与参会企业和专家加强沟通,做好《网络安全法》的跟踪研究,为完善我国相关制度提供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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