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6号
发布时间:2016-12-14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大气治理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对大气治理装备制造生产项目进行投资管理、土地供应、节能评估、信贷融资等工作中,要以本规范条件为依据。
附件: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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