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晓峰等:贸易便利化 中国在路上

字号:  | [关闭本页]
时间:2016年4月22日 | 点击(4872)

贸易便利化 中国在路上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

  9月4日,中国正式接受WTO《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成为第16个接受《协定》的成员。按照相关规定,《协定》将在WTO2/3以上成员接受后正式生效。回顾《协定》出炉历程,一度因印度、古巴等国反对而搁浅,一波三折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展望《协定》生效前景,中国和世界经济受益几何?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除欧盟外的最大贸易方,中国接受《协定》又将给多哈回合谈判带来哪些影响?本报特邀业内专家为读者带来他们的思辨。

  专家圆桌嘉宾:

  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主任龚晓峰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宏结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崔鑫生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研究员倪月菊

  (排名不分先后)

当全球经济遭遇“贸易的非效率”

  国际商报:WTO发布的年度全球贸易报告显示,去年全球贸易增长率为2.8%,连续第三年低于3%。贸易增长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是否与全球贸易不够便利有关?若是,体现在哪些方面?

  倪月菊:贸易便利化存在障碍是影响国际贸易增长的因素之一,尤其是在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市场需求疲弱的情况下,“贸易的非效率”作为一种隐形的市场准入壁垒,受到高度关注。各国希望通过建立高效的贸易便利化体系,消除贸易要素跨境流动的障碍,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刺激贸易增长。

  目前世界贸易在便利化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障碍:一是海关信息不公开,缺乏透明度与可预见性;二是海关程序繁琐,通关效率低下,甚至存在乱收费的现象,使通关成本提高;三是各国海关间缺乏应有的合作,对信息交换、延迟或拒绝、互惠、行政负担等问题未进行统一的规范。

  崔鑫生:欧美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放缓是导致世界贸易增速下滑的两个重要因素,贸易便利化方面存在障碍并不是主导因素。但不可否认,提高各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有助于全球贸易恢复高速增长。

  贸易便利化方面的障碍主要包括:超量通关文件;缺乏自动化,未有效使用信息技术;缺乏透明度,进出口规定不明确;缺乏必要程序,尤其缺乏以稽查(审计)为基础的监管与风险评估技术;海关与其他政府部门缺乏现代化的合作关系等。

  宏结:在长期的经济增长乏力和外需严重萎缩的情况下,多个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摩擦此消彼长,多国都出台了限制外来商品进入的非关税壁垒措施。相比关税壁垒,具有不透明性和不可预知性特点的“贸易的非效率”壁垒对贸易的阻碍作用更大。《协定》对WTO成员口岸基础设施、电子化和信息化的配套、管理方式以及口岸管理部门间的协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贸易便利化作为第二代贸易政策,与之前关税等传统贸易政策间存在很大的不同,国际规则从国家边境延伸到境内,涉及到成员的法律法规和政治体制。发展中国家由于政治体制、法律法规不完善,非常担心新协议会给本国强加一些执行起来非常困难且代价极高的新义务和采用昂贵的高标准设施,口岸基础设施等硬件对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发展中国家构成很大压力,这就使得其在推动贸易便利化的过程中态度很矛盾。

  龚晓峰:贸易增长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与世界贸易便利化障碍存在一定的关系。障碍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各国推动世界贸易便利化进程的参与度有待提高。如《协定》作为中国加入WTO后参与并达成的首个多边货物贸易协定,经历了一波三折才最终得以通过,并且《协定》能否顺利生效还有待众多WTO成员的批准;二是国际贸易便利化措施与各国国内法规定及实施均有待协调。如《协定》提倡的口岸行政管理“单一窗口”制度与各成员相关管理制度不一致时,后者需要进行改革完善,同时还要进一步细化本国进出口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三是近年来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这一领域目前还缺少类似的协定,也影响了全球贸易便利化的整体水平。

《贸易便利化协定》走过的艰辛路

  国际商报:作为WTO达成的首个多边货物贸易协定,《协定》的签署过程可谓一波三折,一度因印度、古巴等国的反对而搁浅,个中原因是什么?

  崔鑫生:“巴厘一揽子协定”包括贸易便利化、农业、棉花、关于发展与最不发达国家议题等10份法律文件,对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有利的后三个文件是以若干部长决议和宣言的形式体现,不具有硬约束的效力,并存在一些遗留问题。比如印度等国关心的粮食安全、棉花补贴等问题。因此一些发展中国家认为应该将《协定》的生效程序与其他协议捆绑起来,致使《协定》的签署陷入僵局。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贸易便利化对贸易的促进作用受贸易产品性质的影响,便利化更有利于促进全球价值链产品的贸易。一些国家由于贸易产品结构的关系从《协定》中受益并不大,这也影响到其签署《协定》的积极性。

  总体而言,推进贸易便利化对于各国都有利,但实施贸易便利化措施需要承担改革成本,这对于贸易便利化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龚晓峰:《协定》签署过程一波三折的直接原因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农业问题上的矛盾。多哈回合谈判举行以来,上述国家在农业补贴等关键问题上一直无法达成共识。在《协定》即将通过之际,印度等国提出就粮食储备和补贴达成永久性协议,并与《协定》同时通过。事实上,印度等国是借此对平行进行的粮食安全议题谈判进展表示不满,而非对《协定》本身的内容有异议。

  《协定》签署受阻的过程也暴露出目前WTO的多边贸易谈判机制面临着很大的挑战。一方面,WTO全体协商一致的决策制度存在问题,让如此多的WTO成员达成一致本身就具备一定难度;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WTO成员开始热衷于达成区域贸易自由化安排,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成员多边谈判的积极性。

  宏结:2014年7月,印度、古巴等发展中国家以国内农业政策为筹码反对《协定》的签署,致使WTO总理事会未能按期通过议定书。印度等国想以反对《协定》的通过为筹码,在平行进行的“粮食安全”议题谈判中得到自己想要的利益。

  这次的危机因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妥协和让步而得以化解,也反映了在WTO谈判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历来都是有矛盾冲突的。此外,印度等国能“绑架”成功也与WTO多边贸易体系基于共识的决策机制有关。WTO与GATT(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最大的不同就是为了贸易自由化更加彻底,促成更多协议的达成,采取的是一揽子接受而不是点菜式接受的方式。

  倪月菊:根据“巴厘一揽子协定”,2014年7月31日是《协定》生效程序的第一个截止日期。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协定》遭到了印度、古巴、阿根廷、南非等国的反对,未能如期通过。特别是印度在谈判中要求制定有关其粮食储备和补贴的永久性协议,并提出该协议与《协定》需要同时通过。印度的要求客观上造成了《协定》未能如期达成,其强硬的立场被认为是导致《协定》推进一度停滞的主要原因。

多哈回合谈判中的中国力量

  国际商报:目前《协定》已有16个成员接受,但其他巴厘岛决定的相关工作仍停滞不前。中国接受《协定》能否推动这些工作取得进展?对多哈回合谈判将带来何种影响?

  宏结:未来《协定》的实施道路不会太平坦,但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货物贸易国的中国接受《协定》,无疑会促进其他成员尽快完成《协定》的国内审核。因为中国经济体量巨大,要和中国做生意就要遵守《协定》。《协定》能够倒逼中国内部体制改革,而中国贸易体制的改革也将推动其贸易伙伴贸易便利化进程加快。

  整个谈判过程也反映了当前国际经贸谈判格局变迁、力量重组、反复变化、重新洗牌的特点,中国作为坚决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力量,在WTO多边贸易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已经进入WTO的核心圈,正在学习成为国际规则的制定者,成为有包容性的、负责任的大国。

  倪月菊:事实上,“巴厘一揽子协定”的示范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多哈回合谈判取得全面成果不容易,但以海关制度便利化为突破口取得阶段性进展是可能的,这也是《协定》能够从多哈回合谈判中脱颖而出的原因所在。因此,以它作为突破口,WTO在多哈回合谈判其他领域就更容易取得成果,有利于遏制发达国家近年来显现出的区域主义和保护主义倾向。《协定》若能顺利实施,必将大大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及贸易进一步便利化和自由化,影响到各国海关制度,乃至贸易制度的改革。

  崔鑫生: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接受《协定》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同时粮食安全等问题与中国切身利益也密切相关,中国可以作为协调员来调解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分歧,对于推动其他巴厘岛决定的实施具有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协定》被认为是WTO成立以来取得的首个多边贸易协定,是多哈回合谈判取得的最重大成果,将给多哈回合谈判带来积极影响。

  龚晓峰:中国在《协定》推进过程中的表现一直非常积极有效,中国接受《协定》对于很多WTO成员批准该协定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导向效应,对《协定》的最终生效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中国接受《协定》对推动其他巴厘岛决定相关工作和整个多哈回合谈判所带来的影响有多大,目前难以作出准确评估。当然,《协定》作为多哈回合谈判启动以来取得的最重要突破,如果能在今年年底顺利生效,必将迈出尽快落实“巴厘一揽子协定”和结束多哈回合谈判的坚实一步。

畅贸易流通促全球经济发展

  国际商报:《协定》将在WTO2/3以上成员接受后正式生效,其生效将对中国和世界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

  宏结:《协定》实施后,无疑将大大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测算结果显示,《协定》实施将带动全球GDP增长9600亿美元,增加2100万个就业岗位。我们对涵盖中国85%以上贸易额的40个WTO成员的面板数据分别建立贸易总额、进口和出口的改进引力模型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贸易伙伴GDP每提升1个单位,中国贸易总额和出口额分别增长0.587和1.378个单位;中国自身贸易便利化水平每提升1个单位,能带动中国贸易总额提升4.602个单位,进口4.977个单位,出口3.069个单位;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中国和贸易伙伴从2016年开始执行《协定》,2020年中国出口将因此额外增加30.79%。除了直接带来贸易额和GDP增长外,贸易便利化作为第二代贸易政策对于规范各成员政府行为的市场化,促进各成员认真贯彻WTO的透明度原则也有着不容忽视的制度改进作用。

  此外,《协定》的实施还将有助于中国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在全球价值链治理中谋求有利的地位,进而推动中国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龚晓峰:对中国经济而言,将使得企业进出口货物更加便利,有助于降低中国对外进出口贸易成本,提高跨境货物流动效率,进而强化中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交往。此外,《协定》的生效和实施能倒逼中国口岸基础设施、管理方式和口岸管理部门的提升和协同,有利于中国口岸综合管理体系的形成。

  崔鑫生:在多边层面,有利于促进世界贸易的增长和各国经济的发展。在区域层面,《协定》成为区域贸易协定谈判的范本,相关区域可以根据需要探索更高水平的便利化协定,将促进区域生产网络及参与国贸易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国内层面,《协定》可以作为近期中国贸易便利化改革的主要依据和范本,特别是中国承诺《协定》生效后立即实施的措施,可以将中国的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

  倪月菊:繁琐的通关程序带来昂贵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无疑是妨碍国际贸易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协定》的达成将极大地提高通关效率,削减贸易成本,在推进WTO成员贸易便利化的同时,将大大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实现贸易便利化 中国还需再加力

  国际商报:中国实施《协定》需要在哪些方面作好准备?

  宏结:中国已履行了国内核准程序,接下来要在硬件和软件上作好准备。硬件层面,应借“一带一路”设施联通的东风,加强中国和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电子化和信息化的配套以及沿线国家技术标准的对接。软件层面,《协定》具有强制力,中国须作好口岸和海关制度法律法规配套政策、监管体制等方面的准备。

  相比硬件设施的建立,制度和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世贸组织(WTO)要求的透明度原则挑战更大。《协定》实际上是在倒逼国内口岸通关改革。为此,中国应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的贸易便利化进程;涉及贸易便利化推行的部门之间建立快捷有效的协调和合作机制;确立海关与商界间的伙伴关系整体框架,通过“授权—合作”模式利用行业协会协助海关工作;建立海关国际合作平台;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建设进程。内外贸一体化是中国贸易发展的趋势,内贸是基础市场,外贸是扩展延伸市场,两者协调运转和互动效应成为衡量国内外市场有机结合的重要标志。

  崔鑫生:主要是三方面:立法保障层面,修订不利于贸易便利化安排的现行立法,增加透明度和贸易界的参与度。制度改革层面,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减少单证要求,改革关税征管制度,提高通关效率及自动化水平。机制建设层面,进行机构改革,建立适应贸易便利化要求的口岸管理机制,设立国家层面的贸易便利化委员会或类似的组织和协调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实现贸易便利化不仅取决于某项具体措施或者制度的实施,关键在于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这样才能真正提高中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

  倪月菊:中国虽是世界第一大货物贸易国,但贸易便利化水平较低,与中国的贸易大国身份不符。《协定》要求“一成员应保证其负责边境管制和货物进口、出口及过境程序的主管机关相互合作并协调,以便利贸易”。然而中国目前的口岸是互不隶属的多头管理体制,与上述要求并不符合。企业完成通关流程要多次往返于不同部门,导致通关效率不高。因此,为适应新形势,须尽快改革中国现行口岸行政管理制度。

  龚晓峰:将《协定》实施工作与中国口岸现代化改革进程相结合,继续作好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监管体制和机构职能等方面的准备,推动相关领域的改革和制度建设,提高中国口岸部门的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营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

“单一窗口”的中国路线图

  国际商报:《协定》的目的在于建立“单一窗口”以简化海关及口岸通关程序、提高跨境贸易效率、提升全球贸易额。根据中国对外承诺,为数不多的可在一定过渡期后实施的措施里就包含建立“单一窗口”一项。中国目前“单一窗口”的建立进程如何?“单一窗口”对于中国外贸将起到怎样的促进作用?

  倪月菊:“单一窗口”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管理模式,《协定》中也明确各成员方应努力建立或维持“单一窗口”。中国海关多年来不断加强与各口岸执法单位的协作。2012年以来,海关总署与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开展的“三个一”改革试点是“单一窗口”的雏形,已逐步向多部门、多领域扩展。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已建立“单一窗口”试点,在不断完善后会逐步推广。

  通过“单一窗口”进行“一次申报”,可极大地简化报关流程,尤其是企业“一次申报”可避免因多次录入而出现的数据差错,大大节省了人力与时间成本。据测算,“一次申报”每艘船的滞港时间至少节约2~3个小时。“单一窗口”将极大地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外贸增长。

  崔鑫生:在国际贸易当中,繁杂的单证与数据要求、复杂的审批手续是影响贸易便利化的重要因素。“单一窗口”的提出就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满足贸易便利化对协调化、简便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单一窗口”可极大地促进贸易便利化,为海关和贸易商节省时间和成本。如2009年韩国基于“U-海关系统”的国际“单一窗口”,允许进出口商在任何时间、地点处理海关通关及其他贸易手续,韩国平均出口时间从11天降到8天、进口时间从10天降到8天,同时节约了企业申报和通关的费用以及海关处理的费用。

  龚晓峰:去年2月,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工作启动;6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洋山保税港区率先试行该措施。今年6月10日,全国首个海关行政审批“单一窗口”改革试点在南京海关启动;6月30日,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1.0版上线运行;7月1日,天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启动运行;8月24日,“单一窗口”在福建自贸试验区上线试运行。可见,中国“单一窗口”建设进程较快,未来这一贸易便利化措施将复制推广至全国。

  中国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可将传统的“串联式”口岸通关流程变为一次性、同步性的“并联式”流程,最大限度地避免企业多头申报,促进贸易便利、提升通关效率,为外贸发展注入一针“强心剂”,为“新常态”下经济的平稳增长提供更多支撑。

  宏结:“单一窗口”对提高政府对外贸易部门的监管效率、促进中国外贸的发展具有深刻意义。但目前中国“单一窗口”建设试点改革主要局限于关检合作和进口贸易,有待于向多部门、多领域扩展。应充分利用第二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大好时机,推动“单一窗口”通关机制与国际规则接轨,成为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制度创新的重要基础工程。

外贸企业负重前行为哪般?

  国际商报:中国促进贸易便利化的进程早已起步,政府频出政策重拳,但进出口企业负担较重、收费项目繁杂的现象仍普遍存在,政策难见实效,问题出在哪个环节?

  龚晓峰:出现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中国政府职能的转变。部分地方政策落实不力,一些地方政府官僚思想较浓厚,缺乏为企业主动服务意识,个别地方出于财税、政绩等考虑,将一些进出口企业缴纳税费视为“唐僧肉”,通过隐性方式吃拿卡要,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成本。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动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打造“服务型”“高效型”政府。

  倪月菊:主要问题是海关通关现有的政策法规不符合贸易便利化要求的简化统一,主要表现在中国海关制定的规章制度远远落后于中国外贸广度和深度上的扩展速度。对于贸易便利化这一新趋势,相关内容在法律上还处于空白,未从立法上给予保障。即使政策出台,管理机构往往无所适从,政策无法真正落地。另外,在海关实际工作中,由于审单环节和货物的管理常集中于某一部门,未形成专业化分工,致使每个环节的监管都缺乏效率。

  宏结:究其原因,还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未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外贸企业面临的问题恰恰是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层次问题,这样的改革是艰难的,需要外力推动,《协定》正好起到这样的作用,国家参与多边贸易协定可以倒逼国内的利益集团放弃权利。随着中国更好地履行《协定》,更好地贯彻WTO的透明度原则,外贸企业会迎来更好的市场环境。

  崔鑫生:主要问题在于管理部门偏多,导致缺乏效率,相关部门的治理能力有待提高。第一,各级地方政府口岸综合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模式不一,存在上下脱节、对上对下渠道不通的问题,难以形成合力。第二,各监管部门间难以做到协同联动,如目前开展的海关总署与质检总局“三个一”改革试点涉及到两部门作业模式和时间的统一,谁来通知查验及如何协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授权。在实际工作中,海关与商检查验的重点与要求不同,如何在共同查验作业中减少企业的负担仍需在实践中摸索。第三,各口岸部门信息自成网络,资源难以实现共享,企业还未能充分体会到联网监管带来的好处。

中国战略对接国际规则

  国际商报:“一带一路”建设是构建中国对外合作开放新格局、引领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的强力引擎。作为“一带一路”核心内容之一,贸易畅通旨在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中国接受《协定》,将对“一带一路”建设产生哪些影响?

  龚晓峰:贸易畅通是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和核心内容。《协定》若能生效和实施,意味着中国的对外战略与国际贸易规则实现了有机对接,有助于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强大的动力和保障。

  第一,“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国家众多,双边或区域的经贸协定仅能解决中国与协定国间的经贸问题,《协定》的生效和实施将能够解决多边体制下的问题。第二,有助于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签订口岸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协议,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有助于改善边境口岸通关设施条件,加快边境口岸“单一窗口”建设,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能力。第三,有效降低人员、商品、资金、信息跨境流动的时间和成本,为中国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机遇和保障,也将有力支持内陆发展中邻国的经济发展,促进域内互联互通。

  崔鑫生:《协定》在中国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效将有利于加强互联互通,在实施海关合作和信息共享、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等方面具有多边基础,能降低贸易成本、提高竞争优势、打造贸易新通道。当然,中国在相关协定的基础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探索更高水平的便利化协定有助于增强区域经济的一体化。

  宏结: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而贸易畅通的关键点就是要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扩大市场开放,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可见,《协定》的实施是促进贸易畅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带一路”战略目标的贯彻执行,有助于中国更好地实施《协定》的各项内容。“一带一路”中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都将直接促进中国和周边国家更好地实施《协定》。

  倪月菊:贸易畅通就是要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可以说,努力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中之重。这一目标恰好与《协定》相吻合。因此,积极推进该《协定》的实施,将为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利契机,保驾护航。

(来源:国际商报 本专题稿件由本报记者栾国鍌、刘明采写)

相关文章
2017/01/10郭成龙:FCC无线电认证新规仍需加紧应对
2016/04/22蒋佳妮:市场范式下气候有益技术转让国际治理的实证分析
2016/04/22徐程锦:投资印度,五大法律风险须防范
2016/04/22黄婧:投资欧盟,七大法律风险须关注
2016/04/22郭成龙:赴美投资,中企面壁图破壁
最新文章
2024/04/10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
2023/11/072023工业绿色发展成果展圆满落幕
2023/11/07中国企业强势回归2023中东电力展
2023/11/07中英职业技能与教育交流研讨会在常州武进成功举办
2023/05/12中国企业亮相俄罗斯国际电子元器件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