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出台电动车标准 企业直指标准滞后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5月30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文,要求整改电动自行车产业,限期淘汰在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标准滞后
“我3年前毕业参加工作,每天家到单位的距离是16公里,骑自行车太累就买了辆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能跑五六十公里,刚好每天上班代步。听到四部委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消息,我想如果电动车‘超重’,要把电池缩小一半,我上班就只能走单程了。”在海淀区魏公村工作的小刘告诉记者。
现在四部委发文要求电动车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不小于25公里,有骑行功能。
此次四部委联合发文主要强调限制和改造“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重量和速度问题。记者了解到,关于电动自行车的重量问题,目前电动自行车电池平均重量是20公斤,电机7公斤,车架15公斤,业内人士分析表示“40公斤的标准不是很合理”。如果严格按照四部门规定的标准以达到降低重量的效果,必须降低车架重量或者减少电池的储量。一方面,车架中将降低会增加不安全出行因素;另一方面,改变电池大小,会缩短行驶里程。
面对这个行业标准,生产企业有不同的意见。“四部委的文件反映了政府对老百姓出行安全的考虑和重视,但是目前依据的标准是12 年前制定的,已经不能反映时代面貌和老百姓的需求。”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此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执行性还需重新讨论,在更广的征求民意基础上,对十二年前的标准做出适当调整,在普遍服从原则的基础上,要求企业严格执行。”胡刚说。
“限期淘汰”实施面临困难
胡刚对记者表示,在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环节,由政府部门解决还是由企业解决。如果政府要通过企业来完成回收,可企业需要盈利,如果出现亏损,企业自然选择放弃执行国家标准。
“目前,北京电动自行车的统计数据是70万辆,实际数字可能达到100多万辆,交警连机动汽车都查不过来,再加上电动车上路检查的负担,是否管得过来是个问题。”胡刚表示,交警如何测试电动车的行驶速度?如何测算电动车重量?每天要拦截多少辆?如果出现超标情况,是否要罚款?等这些因素都需要考虑。
爱玛电动车内部相关人士表示,全国只有20%的道路留出了非机动车道,80%的道路是混行道路,也是造成危险的因素。引起电动车安全争论主要是因为骑车人不遵守行驶规则造成的,这跟汽车的闯红灯、酒驾等违规行为一样,仅出台对电动车的限制是不够的。
胡刚表示,电动自行车的寿命本来就只有5年-6年,而且现在市场上的车辆已经使用过一阵子了,即使现在开始实行四部门的标准,执行下去差不多也需要5年—6年,所以“自然淘汰”比“限期淘汰”更适合市场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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