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再生战略》:从地震与核电事故中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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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8月10日 | 点击(1760)

  译自:【日本】日本国家战略室 www.npu.go.jp
  编译:中国贸促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 王喜文

  1、从日本大地震中复苏

  (1)强化情谊纽带,实现快速复苏

  日本大地震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灾难。为了让受灾地区的社会经济得到复苏,为了让日本重新充满活力,日本政府希望举全国之力,致力于灾后重建和经济复苏。基于去年7月日本大地震复苏对策总部公布的《日本大地震复苏基本方针》,切实实施好具体的相关政策。

  受灾地区工矿业指数正在回归地震前水平,农业、水产业、观光业等也得到改善,海啸受灾区域的复苏将成为下一步的重点课题。同时,受灾3县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以沿岸地区为中心的地区依然处于严峻状况,需要大力推进受灾地区的产业复苏和就业保障工作。为了一边救助受灾群体,一边实现受灾地区的复苏,今年2月份,日本政府设置复苏厅,一站式受理受灾地区的要求,整体指挥灾后重建工作,加速实现复苏。同时,他们采用明确的工程表,及时跟进复苏进程。

  日本发生大地震后,截至目前,共有163个国家或地区和43个国际机构提供了支援,世界都关注着日本的复苏和再生。从大地震中复苏,需要强化与国际社会之间的情谊纽带,吸收国外各种力量,实现向世界开放的复苏。

  (2)集中处理核电事故赔偿以及核电站废弃工作

  关于核电事故,基于“没有福岛的再生,就没有日本的再生”的共识,在去年12月份完成了《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善后处理路线图》(2011年4月17日东京电力公司出台)规定的第二阶段工作。日本政府与东京电力公司的中长期对策会议决定,今后将按照《福岛第一核电站1~4号机报废中长期路线图》,从中长期角度不断培养报废工作所需人才,切实推进报废工作,同时实现国际研发的基地化。尤其是关于报废工作,由于取出燃料碎屑等工作无法仅由作业人员处理,需要集中国外的高端技术,开发可远程操作机器人。为此,必须迅速开展技术开发和试验验证,如果这项技术不能成功,就无法切实推进报废工作。目前,日本相关政府部门就此达成共识,要求强化报废工作的研发体制,尽早实现充分的对应。完成报废工作,必须要能够带动未来的日本人才培育与产业培育。总之,面向受灾群体的生活救助,需要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做好民众健康管理。同时,为了让受灾群体能够迅速领到赔偿金,由“核辐射赔偿纠纷解决中心”作为调解中介机构,通过核辐射赔偿机构进行赔偿,妥善地向受灾群众支付赔偿金。

  (3)让受灾地区的复苏成为日本再生的示范

  为了从日本大地震中复苏,实现受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受灾地区的经济社会复苏成为日本再生的示范,需要充分运用复苏特区和民间资金,实施具有前瞻性的新产业培育政策。

  尤其是将绿色、民生、科技、信息通信等的创新落实到培育新产业与扩大就业上,大力推进世界最高端的研发基地建设,发挥区域优势,实现受灾地区的复苏,以此成为日本最高端的区域发展模式。

  例如,能源与环保领域的创新是指《日本大地震复苏基本方针》(2011年7月29 日日本大地震复苏对策总部公布)中,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与提升能源效率,开展智能社区、环境先进区域(生态城)的示范工作。以受灾地区为示范基地,构建研发基地,促进可再生能源应用,促进基于区域内资源的电力与供热等供给系统的实施,落实低碳城市总体规划。

  医疗与护理领域的创新是指以东北大学为中心,实施区域性医疗健康信息储备、共享、应用的“日本东北地区医疗大型数据库项目”。今后,将以受灾地区居民为对象,实施健康调查,构建大规模生物数据库,形成不同的医疗平台,开创新一代医疗体系基础。为了促进在岩手、宮城、福岛等东北地区3县开发创新型医药用品、医疗设备,推广医师主治经验,推进制药基地、癌症治疗基地的构建,医疗设备与机器人的开发。

  在制造业和农商工业领域,通过企业合作、业务通用管理化,促进经营改革,实现高附加值与产业集聚。继而,运用《复苏特区制度》,实行开创性的税制特殊处理(新落地企业5年间免税措施等),大胆放松管制,吸引国内外企业的投资,加速经济复苏。

  就这样,将受灾地区的复苏作为日本再生的示范,基于《日本大地震复苏基本方针》,切实实施复苏政策。

  (4)强化防灾与减灾工作

  自然灾害的破坏力经常超乎人们想象,夺去许多生命的同时,还将对国土以及国民财产造成巨大损失。日本自然条件容易发生灾害,还有稠密的人口、高效率的土地使用、危险物质增多等社会性条件,所以从自然灾害中保护国土与区域、国民生命和财产的“防灾”是极其重要的工作。

  灾害损失没有上限,同时其发生也不可完全防止。发生自燃灾害后,降低人员伤亡是最优先重视的事项。基于最小化受灾的“减灾”思路,要推进可耐受灾害的国土与区域建设。为了减轻灾害,需要在灾害预防、灾害应急响应、灾后重建与复苏的各阶段,让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居民等联成一体,确保交通基础设施的替代性与多重性,必须同时重视施设耐震化、水利施设等硬件和警戒避难体制等软件,以应对自然灾害的发生。

  基于这一考虑,吸取日本大地震的教训,以受灾地区为首,增强日本整体的自然灾害对应能力。

  2、能源与环保政策的新设计

  (1)从核电转换为绿色

  尽量减少对核电的依赖,这是基于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反省后的日本政府的基本方针。通过风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或节能来作为主要补充手段,来降低核电依赖度,也就是实现“从核电转换为绿色”。将“向绿色转换”带动日本经济增长视为重要课题。可以说,这一战略就是绿色增长战略,对于目前的日本来说,是应该最优先对应的事项。

  对于地震前核能是主要电源的日本来说,实现降低核电依赖度,无疑会受到较大制约。但是一定要将这项制约化为动力,推进能源结构改革。

  能源与环保会议是日本国家战略会议的下设机构。今年6月,他们提出了有关能源结构与环境的三个选项。将核电依赖度从地震前2010年的26%,2030年降低到0%,或者15%,或者20%至25%等三个场景。三个场景都将可再生能源、氢气、蓄电系统等清洁能源以及节能置为重点,希望以此降低核电依赖度与化石燃料依赖度,改善能源安全保障,削减温室气体排放。

  作为核能替代能源,需要发动政策让全体国民节能,大力扶持使用可再生能源。目前,日本电力供给中可再生能源所占比率约为10%(除去水力后,仅为约2%)。无论选择哪一场景,近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都不会从25%扩大到了30%(除去水力发电后,最多为13%至19%)。同时,即便是生活水平提升与产业活动加大,到2030年能耗扩大20%,也要推进保证能源消费比目前减少20%的方针进行节能。

  另一方面,目前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较高,且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根据气候环境变化发电量大幅波动,极不稳定。同时,过度强调节能,在侧面上也会加大成本。基于这一点考虑,至少目前化石燃料的重要性正在提升。因此,有必要推进化石燃料的开发投资,推进采购改革、技术开发,继续强化促进清洁能源利用等资源燃料政策,顺利推进向绿色过渡。

  (2)石油危机的经验与教训

  日本面临能源制约并非首次。1970年代面临石油危机之际,为了降低石油依赖度,日本推进了替代能源的应用。在节能方面,推出了节能法,成为工业领域积极推进节能投资的后盾,还使得建筑等节能也取得进展。此外,后来的节能法进行了修改,通过实施领跑者制度,推进家电的高效率化、汽车的燃费改善,使得日本产品在海外市场备受好评,带动了日本经济增长。继而,带动了阳光计划、月光计划等新能源与节能的长期性研发项目,支撑了未来的日本能源技术。

  可以说,在石油危机时,因石油供给制约,致使能源成本上升。随之而来的节能投资,代替能源投资,反而使得成本竞争力上升。产业结构的调整与新的能源供给方式,培育了新的生活方式,由此产生了经济增长的推进力。

  现在,日本需要将与当时同样的受到减少核电依赖度的能源制约转化为动力,由新的社会变革、进化的产业结构,实现《绿色增长》。

  (3)以家庭为主角(双向调整需求与供给关系的变革)

  绿色创新这一信息通信技术与能源技术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大潮有可能推动以往“接收”身份的家庭和企业等需求侧成为能源流通领域的主角,应用热电联产等分散型能源系统也有可能得到扩大。而且,为了克服传统的大规模电源集中型供给中心的电力系统的脆弱性,需要同时将需求侧与供给侧纳入视野来开展政策。

  可再生能源、家用燃料电池等新紧凑型能源供给技术的出现,让各家庭有可能成为电力供给者。同时,近年能源消费增大的工业与家庭,能够通过可视化节电效果来确认节能节电的空间,产生节能节电相关产品的新市场。要把这一节电经验持续下去,需要建立需求与供给互相紧密结合的新市场培育模式,而日本政府应该发挥引导作用。同时,还应进行能源结构调整的研究,基于构建与大规模电源集中型截然不同的分散型能源系统,提升送配电网的中立性,进一步实施电力系统的改革。

  (4)从纵向转换为横向

  绿色创新不仅仅是指能源领域,还包括通过与通信、交通与汽车、建筑与城市、医疗、安全与安心等领域的新结合,发生连锁创新,实现社会变革,培育新的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进化。

  以往日本的海外市场战略,大多是日本国内市场上技术成熟之后再去海外开展,但是近年来这一业务模式迎来了发展极限,主要是因为全球市场的技术竞争速度与新兴国家的成本竞争力达到了较高水平。所以,日本绿色产业如何“①提升利益,②国内外同时成功,③开创可持续业务模式”等变得愈发重要。日本的强项在哪里,能在价值链的哪个环节发挥优越性?企业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战略,同时官民一体化推进也极为重要。

  产业政策应该从对应的市场与社会变化,从每个业种进行纵向思考。在此基础上,进行横向思考:未来是什么样的社会,未来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技术?由此,才能准确制定产业政策。

  (5)政府的作用

  政府的作用应该包括以下六项:

  ①设定目标,通过“可视化”,共享企业与家庭的能耗目标,推导社会能耗的方向性。

  ②推进可提升电网中立性的电力系统进一步改革,在公平公正规则下,建设价格机制动态的竞争市场,提高家庭受益水平。

  ③企业需要调整规章制度,通过研发标准化新产品,营建可将产品普及的环境。

  ④应对能源市场变革的送配电网升级,天然气管道等新公共平台建设,都需要政府提供环境条件。政府应该鼓励运用信息通信技术,建设高效能源应用的智能社区等平台,形成更加高效的、便捷的基础设施。尤其是电网建设方面,需要改进在北海道以及东北部分地区以风力发电为主的较为脆弱的电网架构。进而,国际性框架与规则也可以称为新公共资源。因为,在全世界各国能源问题都是紧迫课题,日本绿色战略可通过构建推进两国间抵消信用制度向世界传播。

  ⑤开创新市场方面,政府在财政层面的作用也很大。政府需要考虑对催生新技术的长期性研发,催生高端技术的原始需求等进行投资和扶持。同时,政府需要管理和完善民间企业自身无法承担的风险,有时要作为投资促进,可以通过政府提供资金,促进民间金融机构投资等手段,促使资金流入新市场,使市场得到扩大。

  ⑥以往一直忽视的针对家庭层面的能源政策有必要细化。

  政府需要设定将绿色增长概念落实的核心领域,在《日本再生战略》中加以

  定位,集中推进。政府计划在此基础上,在2012年末汇总成涵盖更加具体目标和政策的《绿色政策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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