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加严外资安全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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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年3月12日 | 点击(3309)

译自: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网站
编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徐程锦 魏简康凯

  在欧洲加强投资控制的政治举措激增背景下,德国联邦政府修改了《对外贸易和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7月18日生效。根据《对外贸易和支付法案》和条例,德国联邦经济事务和能源部有权审查来自欧盟(EU)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以外的外国投资者的对德入境投资交易。如果交易对德国的“公共秩序或安全”构成威胁,可能会被限制或禁止。

条例修正案

  尽管德国政府仍致力于营造自由投资环境,但最近对条例的修订,给德国投资安全审查带来了重大变化。条例区分对一般行业的审查和仅适用于特定敏感行业的审查,其中特定敏感行业的范围从武器军事装备和加密技术扩展到其他关键防御技术,如侦察、传感器和保护技术。

  条例在针对一般行业的审查方面作出了很多实质性改变。在确定威胁时将以前适用的“公共秩序或安全”标准扩大为一个非穷尽列举的考虑因素清单。该清单关注特定行业的“关键基础设施”,如能源、信息技术和电信、交通、卫生、水等。此外,为应对日益复杂和敏感的国际投资交易,审查期限大大延长,使得该部有更多时间来执行审查,这对整个交易时间表将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强制报告义务也扩大到一般行业审查。

提交审查的主体

  完成投资审查程序并非完成交易的法定义务。然而,外国投资者通常决定向德国经济事务和能源部提交审查申请,以便获取政府出具的“无异议”证书为投资交易获得法律上的确定性。但是根据交易性质,当事方也可能受到报告义务的约束。此次条例修正之前,报告交易的义务仅限于特定敏感行业审查,但现在也延伸到一般行业审查,如果交易满足对一般行业交易进行审查的标准,可能威胁“公共秩序或安全”,投资交易当事方有义务向经济事务和能源部报告。收到报告后,该部有三个月的时间来决定是否展开正式调查。

审查交易的类型

  经济事务和能源部有权审查非欧盟投资者对德国公司的所有收购,无论是通过资产和股票交易方式,还是获取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权益,只要该直接或间接权益使收购方的投票权份额达到25%。投票权的计算必须考虑到任何关于共同行使表决权的协议。如果有迹象显示存在规避外国投资控制的行为,该部也有权审查涉及EU或EFTA(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境内投资者的交易,如果非EU投资者在该EU或EFTA境内投资者中直接或间接持有至少25%的投票权 (例如,EU境内投资者仅仅是一个投资媒介而没有任何实际商业活动)。对EU境内投资者交易的审查仅限于特定敏感行业,对于一般行业交易的审查只适用于非EU或EFTA投资者。

审查的范围

  经济事务和能源部对交易做出干预的前提是交易对“公共秩序或安全”构成威胁。如上所述,修订后的条例非穷尽地列举了并购交易可能危及公共秩序或安全的情况,即并购对象涉及:

? 对社会运行特别重要的关键基础设施运营者 ? 为关键基础设施的运营开发或修改特定行业的软件的公司 ? 负责对电信设备组织监测的公司 ? 提供一定数量以上的云计算服务的公司 ? 从事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领域的公司

审查过程的时间线

  审查程序通常由投资交易当事人发起。由于此次修订,该部现在有2个月时间(而不是之前规定的1个月)决定是否签发无异议证书或启动正式审查程序。如2个月期间届满,无异议证书被视为已发出。

  进行正式审查的期限从2个月延长至4个月,此期限从收到所有必要文件时起算。此次条例修订还加入了关于期限暂停的规定,即在该部和投资当事方进行关于缓解措施的谈判期间,审查期限暂停计算。完成正式审查后,出于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的目的,经济事务和能源部可以决定禁止交易或以缓解措施的形式对交易做出“指导”。除敏感行业外,对于一般行业投资交易做出此类干预措施还需得到德国联邦政府的批准。

条例修订后的趋势

  多年来,德国实际上没有任何针对外国投资的禁令。但最近的一些交易显示,氛围变化已经很明显。经济事务和能源部对非EU或EFTA投资者的收购变得更加敏感,特别是在技术领域,这从上述审查标准的修订中也可以看出。但是,目前立法适用的门槛仍然很高,必须有证据表明对公共秩序或安全造成实际和足够严重的危害。从整体上看,德国此次修改外国投资审查程序引入了更严格的安全审查制度,并延长了审查期限,这对整个交易时间线的设计有重大影响。

外国投资者如何自我保护

  无论是公开的还是非公开的并购交易各方,都应该仔细考虑外国投资审查的风险,这通常是尽职调查的一部分。如果投资安全审查规则可能适用,收购方甚至可以在签署收购协议之前就开始与经济事务和能源部进行磋商,或者在公开交易的情况下宣布交易。根据要约的时间和类型,收购协议可以包含相应的条件或约定。

  在涉及敏感领域的交易中,符合门槛条件的投资必须向经济事务和能源部报告,在获得批准或视同批准之前,不应完成交易。投资者可以向德国法院起诉经济事务和能源部的决定。

  2017年条例修订要点总结 ? 特定敏感行业审查范围扩展到了关键的防御技术,例如侦察、传感器和保护技术。 ? 对于一般行业审查,以前适用的“公共秩序或安全”标准被扩大到确定安全威胁时要考虑的非穷尽

列举的标准清单。

  ? 经济事务和能源部现在有2个月 (而不是1个月) 的时间来决定是否签发无异议证书或启动正式审查程序。进行正式审查的期限从2个月延长到4个月;在该部和有关各方之间就缓解措施进行谈判时,审查期限暂停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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